海子说:总算把这篇像老太婆的裹脚布一样的游记完结了,先发来再说。写得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了。哈。
2003.10.6 康成-泸定河-天全 阴
早上睡了懒觉,被彭彭叫醒时,已经9:30。很多人似乎都无所事事,等着12点开路。我们更加无所事事,所以还是决定出去转溜一圈。海螺沟太远,只好去跑马山。明知那里是没啥诱人的,可为着这溜溜的山,溜溜的她,还是得去观望一下。人彻底懒了,明明一个拐弯便可到的,硬是打了的;明明没几米高的山,硬是坐了缆车。和想象中的一样,的确没什么,仅有是一个跑马场,几个生意人出租马、藏服拍照留念,还有很夸张的是一个大铜牌,上面刻着《跑马溜溜的山上》的全部歌词和简谱,前面写着“深情地、欢快地”。倒是坐缆车途中看见了阳光下的雪山,亮堂了很多,只是照片拍出来不怎么样,同学说我掉进山坳坳里了。
午饭后出发前往天全,途中经过泸定河。已学过《勇夺泸定桥》,一看果然惊险,河宽,水急,又是铁索桥,如今已在桥上铺了木板看着河水依然晃眼得厉害。可有意思的是,当地旅游局已经把桥两端封了起来,造了类似于庙门的建筑,设了个卖票点,收费5元,内甚至有出租红军服装。
倒是车停在路边时,一妇人拿来兜售的糖炒栗子好吃。这栗子炒的很朴素,糖放了,但不是很甜;油也放了,又不是油光发亮,我买了2斤。栗子长的很优秀,很糯,很香,吃完也没发现有坏的。后来我甚至用2把栗子换了3个大石榴,又赚了,哈哈。这栗子也帮我打发了很多时间,尤其是堵在二郎山隧道的时候。
这时候堵车,已丝毫没有堵心的感觉。我坐在车上,吃着栗子,哼着曲子,看着天慢慢地黑下来,经过前一晚的折腾,心平静了很多。车能往前挪动一点,心里有些高兴;车一动不动,心里也不着急。当人无力改变大环境时,便得适应它。
慢慢地,还是到了二郎山隧道。隧道很长,有4176m,完全从山肚中穿过。佩服得不行,人的力量巨大得恐怖。
出得二郎山,便是一头雾水了。雾太浓了,整个就是在棉絮中的感觉,彷佛一伸手便能抓一把。可隧道那头还是干净得真空一般。顾师傅笑着说,还真是什么都让你们给碰到了。尽管这种环境中行路也是极其危险,可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了。渐渐地,我竟然睡着了。
晚饭是在天全吃的。天全是个很漂亮的小县城,我们吃饭的小餐馆前是一条干干净净的马路,马路的前面是杨柳依依的人行道,人行道的前面是干净的河,河的前面是山。一路走来,第一次看见这么整洁的县城。人在晚风中有点簌簌发抖,心里很是惊喜。
照例又点了些回锅肉、水煮鱼之类,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唯席间一个豆腐做的菜(名字忘了)让人耳目一新。看上去有点像酥皮奶油蛤蜊汤,上面是一层严严实实的“障眼”,可这障眼是豆腐做的,约1cm厚,极嫩,极鲜,极结实,罩着的是油面筋塞肉,可面筋又是脆的,应该是油里炸过,可看不出油炸的痕迹,唯一遗憾的是肉肥了些,不能多吃。倒难为这家小饭馆了,还能作出这等好吃的吃食。
吃完,又是11点多。住了出成都以来最价廉物美的宾馆——天全宾馆。80元的标间,已经配备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心里舒坦了好一阵。
2003.10.7 天全-成都 阴
得知没有回上海的机票了,人更加懒懒散散。慢悠悠地吃了顿早饭,又懒洋洋地靠在一家音像店里的椅子上看了会儿孙燕姿的演唱会,10点多的时候出发往成都。
途中洗车时,顺便坐了一个摆渡船,在马达声中游了青衣江。还没考证过名字的由来,不知是否因为水的关系?水是绿的,接近铜绿,有如绿色的缎子,微微漾动,有点波澜不惊的样子。天是阴的,山中的雾气迷住了眼,隐隐约约看见山形,也能看到淡淡的绿。我靠着生锈的栏杆坐着,带着水汽的风吹过我的睫毛,吹过我的脖颈,快要让人睡着了。发现越行越远,便叫大爷转个弯回去了,怕车已洗完等我们了。
车洗完是准备干干净净地回市区吃午饭,可路遇一家小餐馆后,同行的人都不愿再走了,说要吃石斑鱼,吃雅鱼。石斑鱼比较贵,要160/斤,看着如黄辣丁(黄辣丁又如上海、江浙常吃的糖鲤鱼),吃着便觉着不一样了。但凡好吃的鱼,脱不了一个“嫩”字。石斑鱼即是如此,它除了脊椎骨外,便没有其他骨头,只需唆着,无需用牙,便能将其肉扒下。这石斑鱼大的不过10多cm,小的仅如拇指长短,说是野生的,当是了。雅鱼也是野生的,稍微便宜些,100元/斤,因其是切成片煮成汤,吃着也是一般。
到成都定完机票才4点多,于是开始购物,灯影牛肉自是不可少,来成都一趟可不容易啊,带着重托呢,加上山间买的猕猴桃,哗哗,可沉死了。
购完物,自然又是FB。脸红的是,已经想不起来这家百年老店的名字,当时因为不认识其中一个字还问服务员来着。
2003.10.8 成都 阴-上海 晴
抓紧最后的时间,上午去了武候祠和杜甫草堂。游武候祠请了一个讲解员,多少还听进去了一些东西;杜甫草堂可完全就是走马观花了,看着如今公园般的草堂,根本无法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和衣着寒碜的糟老头联系起来。门票很贵,都是¥30,感觉不值。
15:40的飞机,终于回到了“阔别”的上海。
游记结束。
2003.11.3
总算磨磨蹭蹭地写完了游记,统计了下字数,有15000字,当年毕业论文才10000字。可无法自豪,自己都不忍回头再读:一是感觉自己罗罗嗦嗦,有些不知所云;二是严重偏题,跑得越来越远。好吧,我只有硬生生地把主题拉回来——
那日,在康定,等着去跑马山。彭彭见了我,便来一句,“怎么痞子一样的!”我先是闷了一下,然后马上大叫,“我怎么啦——我?”彭彭把我从上看到下,“你看看你穿的衣服。”——全身上下都是别人的,红色的抓绒衣,灰色的外套,灰色的滑雪裤——这些是风也的;土黄色的登山鞋是番茄的。只有脖子里的绿围巾是我自己的。衣服除了大一点,裤子除了肥一点,鞋子除了笨一点,的确没什么啊!“我衣服怎么啦?”我瞪着他,作势踹他。“你看看你的举止。”彭彭趁机又加了一句。“哈哈,我是痞子我怕谁。”我索性笑了。
痞子,多么美妙的称呼!这可能更接近于我的本性。在城市中,一直把自己包装得很好,像个淑女般地过日子。而到了野外,我却像个痞子般真正地生活。穿不好看却舒服的衣服,说不登大雅之堂却直白的话,走坑坑洼洼、马粪遍地却踏实的路,笑的时候肆无忌惮疯笑,吃的时候狼吞虎咽猛吃,骂的时候理直气壮大骂,痞子就痞子罢。
Yooky 2003.11.3
评论 (2)
真纳闷自己能看15000字。
由 andy | 17, 2003 01:42
发表于 17, 2003 13:42
很轻松自然是吧?可惜是发在我的博里,看客心理上不习惯两种风格。
由 小小风也 | 17, 2003 02:07
发表于 17, 200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