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和依然商量了,咱们就把好日子定了,12月27号周六,大家千万别相信我前面25号的胡说。我想知道大家更喜欢中午还是晚上,相信中午的包场价钱会低很多。
关于地点,我们今天找了“宝庆路三号”的徐先生,看看他的客厅,再和他聊了一下。有几点明确:
一、从历史讲,该客厅极小资,举办过一些很有名的冷餐会,参加人曾经有瑞典总理等等。当然,唯一一次人头太多接近失控的晚会被蜂窝煤撞到了。
二、从地段讲,很便利,地铁常熟路站。
三、从经费讲,私人给一点意思的要求已经摆上台面,依然周一可能再去商议。
四、从气氛讲,七八十平米的厅,周边一圈沙发,灯光质量较差,音乐质量很好,墙上全是主人的画(我不喜欢,但popular的水彩)。比起酒巴来,亲和力差些,而舞厅功能强些。
总体来说,依然和我都认为可以再去四处比较一下。Boonna的地方是不是太小,23-25人够不够?煤说的那条路上的酒吧我明晚看看有没有时间去溜一下。
再次提醒,报名时间快截止了,final shot和黄耶鲁很好,即时跳将出来,很有组织性纪律性,有利我们开展工作,谢谢。
评论 (6)
生性自由的人们,去他家可能会受拘束的,我有点替你们担心。
由 bornfree | 28, 2003 10:02
发表于 28, 2003 22:02
拨那太小,feifei在我那里的建议有价值,可以有打听一下。
由 still | 28, 2003 10:13
发表于 28, 2003 22:13
是啊,太正式、太讲究怎么轻松得起来呢?
由 发条陈 | 29, 2003 12:44
发表于 29, 2003 00:44
别忘了到时候在晚会上为交际花们、活动家们颁一个成就奖!
由 f.s. | 29, 2003 09:58
发表于 29, 2003 09:58
呵呵!我就知道你搞得定。
由 yun医生 | 29, 2003 10:46
发表于 29, 2003 10:46
完全尊从小风:)
另:我更喜欢中午些。
由 毕小A | 29, 2003 05:19
发表于 29, 2003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