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珠正在渡过郁闷的一周,昨晚再受打击。有人写了个关于blog的介绍,叫中国"博客"的网上私生活:窥视他人与暴露自我,光篇名就让我发呆一秒钟,更别说内容了——那里头写的“丹珠”是我认识的丹珠吗?关于这个问题丹珠已经狠狠唠叨了一下,我也不多笑话她了。可有个问题她忘了提:这篇文章里写的“博”是我们所认识的博吗?
给平面媒体人士Totozi短信,向她抱怨有些传统媒体在把博“低俗化”,她倒回得快:“对媒体来说,低俗化也不失为介入的良好方式”。气得我两眼发黑睡死了过去,之前长叹:“敢情天下媒体是一样黑的。”
与某老博客男共饭,茶足饭饱之余他说洋博客们曾经为博的功能给过解释,至少大于二十条。我诚挚地相信这二十条里还是有个把不太低俗的东西存在的,比方说太专业让我看不下去的博里有孙仲旭探讨学术的博和毛向辉探讨IT技术的博。每每想到有人会把他们的博和我这种“最八卦的博”并列,一起纳入“窥视与暴露”的范畴,我的心就抽痛起来(小风注:此处为夸张笔法)。
一觉醒来趴在床上想想我所认识的博,无非是“网络私人化写作和社交的场所”。
首先要写字,然后要贴在网上,否则你不要自称博客。至于字多字少,那倒无所谓,我记得小满写过一个博,光只说她买了什么零食和什么下三滥的报纸,读的人照样津津有味地插嘴几句。
但真正把博和BBS拉开距离的是“私人化”三个字。
很欣赏一句话叫“读博如见人”。我理解的意思是每个博只有一个属性,就是属于它的主人,写字没有绝对自由,博给博主自由的限度却是网络载体中最大的。蜂窝煤在他那里说广告人的生活,丹珠和宁波在她们那里谈文化,我在这里说八卦,totozi和童桐记录女儿的成长,鹌鹑说旅行,毕小A说诗而沐子美说她的性趣,也有如冰狼之流什么也不说,只记些自己的短小感想,各不犯界自得其乐,这等好事BBS里哪能体会到?再比如勤快如蜂窝煤几乎天天写量质俱佳,懒散如小匹一月不出一篇倒以质取胜,也不照样都在博客圈里混?
此外,交流“私人化“也是博的重要特性。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博后的评论多是针对博主本人的,也即公开的交流私人的指向的,好比在鸡尾酒会上两人说话,并不回避周围的人,但已经构成了相对封闭的社交空间。这种交流方式无疑为网络人际关系提供了新的模式。
其实“私人化”不是博的独家专长,博的另一位前辈应该是个人主页吧。但两者的“社交性能”却是天壤之别。打个比方,个人网站最多只是展示的橱窗,而博却是我家的客厅。客厅啊,谈笑有鸿儒的地方(当然我家客厅更欢迎白丁),主人一壶茶一支曲,来者可坐可饮可听,可以看看装修的得意处,也可以看看电视,更可以谈论我男友不洗脚的陋习,隔壁女人贪便宜的臭事,感觉和物业楼下的会所或者门口茶室自然不可同日语。无人时我在客厅里练唱卡拉OK,有人从窗外走过看见就会掩嘴乱笑,这时难道会有居委会老太跳出来说我有暴露癖,路人有偷窥癖?至于沐子美MM小手一挥,拆掉了客厅和卧室的墙,晚上开灯做还不拉窗帘,这自然也属社交方式的一种。
我自己从这种社交方式里获益良多,数数手指头,悠然和我为微笑图书室所做的事,很多是通过博客圈来实现的,我和丹珠的相识和结友是通过博进行的,医患博客会员们和其它博客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是通过博来加深的。如果你能毫不厌倦地读一个人的博,那你们一定可以长久交往下去,原因简单——你们之间必然有一些共鸣存在,这难道不是选择朋友的绝佳方式吗?
本来想写个作业好好骂骂篇首提到的那篇文章的,实际写下来却蛮不是这个意思。转回到某老博客男在饭局上的话:“博的出现降低了个人主页的门槛。”我深以为然,当房价(即建博技术)降到人人负担得起的程度时,博的“低俗化”几乎成了必然,但此“低俗”哪是彼“低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匹诺曹在丹珠的comment里说
从现在起
习惯衣服被媒体一件件脱下
换上
他们喜欢的式样
从现在起
面朝观众 春暖花开
评论 (15)
写了这么长一篇正视听的作业啊!谢!
为啥不让普通博客自己写关于博的文章呢?我真宁可看这样的帖子。
我是已评不动,明天要趁离开冷静一下。
由 danzhu | 18, 2003 08:59
发表于 18, 2003 20:59
我现在看博的时间已经超过看报纸的时间。
哪个媒体敢说咱们低俗?看我不把他们的遮羞布扯下抖出几斤龌龊来!
由 bornfree | 18, 2003 09:39
发表于 18, 2003 21:39
风也写得真好。
我竟想不出其他的词儿了。;)
由 yufen | 18, 2003 10:55
发表于 18, 2003 22:55
风也,今天我在网上也看到了你说的那篇文章,也正在好奇为何名字这等熟悉.不过我是不喜欢那篇文章的,可能是我一直不喜欢别人拿文字做秀的感觉.没有真诚的文字是没有生命的.而我之所以常来看你也好那那也好大家也好的博无非也是因了这里面的真诚.
可是关于木子美的所谓红,我倒是觉得很没什么意思的,跟低俗不低俗无关.性,没那么可怕,也那么可以张扬.看了一些她的文字,只是觉得造做了,说到最后还是真诚两个字,没了真诚,多了功利,成了工具,跟这里的博不一样了.所以,觉得没意思了.
由 西西米 | 19, 2003 07:40
发表于 19, 2003 07:40
多谢点名,思过。。。
“博客男”?很有木氏笔法嘛。
由 luke | 19, 2003 08:22
发表于 19, 2003 08:22
en。好好想想,BLOG给我的收获多,困惑更多。
由 hiphop | 19, 2003 09:58
发表于 19, 2003 09:58
窃以为,不管哪种圈子,都有高下之分。
由 yun医生 | 19, 2003 11:40
发表于 19, 2003 11:40
写的真好看,不是因为讨论的东西引起我的兴趣,而是小风说事的能力真强!
由 宁波 | 19, 2003 01:37
发表于 19, 2003 13:37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喜欢这句:)
由 毕小A | 19, 2003 03:12
发表于 19, 2003 15:12
好的
我在写
我不懂
由 qianzi | 19, 2003 03:35
发表于 19, 2003 15:35
恩,最后一句,五体投地
由 煤 | 19, 2003 03:44
发表于 19, 2003 15:44
长,慢慢看,还有上面一篇,也同样处置:D
由 小满 | 19, 2003 06:02
发表于 19, 2003 18:02
好,“博”他个哑口无言。
由 透明珠珠 | 19, 2003 10:22
发表于 19, 2003 22:22
好,够爽。
由 +1 | 19, 2003 11:45
发表于 19, 2003 23:45
个性化是多好的一件事情, 个人有个人的精彩, 我们至少有个机会欣赏不同的生活方式, 我觉得这最难得.
由 sonja | 20, 2003 12:37
发表于 20, 2003 12:37